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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犯罪
职务犯罪的种类
来源:厦门刑事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xssx.com/ 时间:2021/10/9 15:54:12
一、职务犯罪立案标准
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,则可以进行立案,贪污罪:5000元以上,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(贪污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防疫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、赃款赃物、罚没款物、暂扣款物,以及贪污手段恶劣、毁灭证据、转移赃物等情节)。
贪污罪:5000元以上,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(贪污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防疫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、赃款赃物、罚没款物、暂扣款物,以及贪污手段恶劣、毁灭证据、转移赃物等情节);。受贿罪:5000元以上,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故意刁难、要挟有关单位、个人,造成恶劣影响的,强行索取财物的;
职务侵占罪:5000元~20000元以上。
挪用公款罪:10000~30000以上(“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”,或者“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”),5000~10000元以上。
二、职务犯罪的种类
修订后的《刑法》规定,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,划分为三大类:贪污贿赂犯罪(第八章);渎职罪(第九章);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。
三、如何预防职务犯罪
1、坚持打防结合,确保预防质效。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础上,将预防工作与职务犯罪惩治工作紧密结合,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,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,并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对案发单位或主管部门堵漏建制,发挥办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面的作用。去年 我院共开展警示教育13次,个案检查建议2份,参加人数达600余人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2、坚持源头治理,开展专项预防。深入开展医药卫生、民生惠民、工程建设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、环节专项预防,有针对性的对县直各单位开展法制教育,举办专题法制讲座。去年以来我院积极部署,进一步在全县形成了“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预防办协调参 与、部门各负其责、群众广泛支持、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有机结合”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并对开展专项活动取得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,切实发挥预防作用。